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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管理縣內農業用地填土及土壤改良,促進農業用地實際利用,代理縣長陳金德今(31)日表示將擬定「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客土改良審查作業要點」,針對特定農業區內農地運客土改良進行管理。
陳代理縣長指出,如五結、壯圍及礁溪等沿海地區的廢棄魚塭,過去受限填土高度限制而無法改作種植使用,為協助這些土地活化運用,未來將研議將原有填土管制規則廢止,由農業處新訂申請客土改良審查作業要點,准予一定範圍申請客土改良,由縣府或申請人進行填土,以恢復農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