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 02
  • 03
  • 04
  • 05

宜蘭縣政府秘書處法制科科員甄選公告

  • 聯絡人:陳冠旭
  • 聯絡資訊:9251000#2571

職系:法制職系

職稱: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

性別:不限

工作地:宜蘭縣

上網期間:自115623日至115630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或公務人員考試法制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2.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法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本縣自治法規、行政規則之審議及發布。

2.協助各業務單位解決法律適用疑義。

3.辦理各業務單位合約及法令疑難會辦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空白)且於面試前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571,聯絡人: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