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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第1次會議紀錄

資料分類:其他
名稱:100年第1次會議紀錄
製作時間:100-06-30
內容:

宜蘭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

100年第1次會議紀錄

壹、日 期:100年4月8日(星期五) 上午9時30分

貳、地 點:縣府第一會議室

參、主 席: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副主任委員鑫益代) 記錄:簡曉娟

肆、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伍、確認上次(99年第4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項次一:解除列管。

項次二:解除列管。

項次三:解除列管。

項次四:解除列管。

項次五:解除列管。

項次六:青少年飆車問題有昇高之情形,請警察局再檢討取締方式,

建議可參考日本「黑豹計畫」。

項次七:解除列管。

陸、宜蘭縣政府各單位99年12月至100年2月執行情形業務報告:

一、社會處報告:准予備查。

二、衛生局報告:准予備查。

三、教育處報告:

主席裁示:請業務於執行幼童專用車聯合稽查時,為維護幼童、學童安全,請確實依法執行,加強取締,其餘報告准予備查。

四、勞工處報告:

主席裁示:請業務單位針對民間私人單位加強稽查,查核僱主是否為工讀生投保,以確保工讀生之福利與安全,其餘報告准予備查。

五、消防局報告:准予備查。

六、建設處報告:

主席裁示:請社會處提供未具使用執照之托兒所名冊,請建設處主動查察,其餘報告准予備查。

七、警察局報告:

主席裁示:青少年飆車問題有昇高之情形,請警察局再檢討取締方式,建議可參考日本「黑豹計畫」,其餘准予備查。

八、監理站報告:准予備查。

九、秘書處新聞科報告:

主席裁示:請業務單位就大賣場是否可以公開販賣色情光碟乙案,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其餘准予備查。

十、民政處報告:准予備查。

十一、地方稅務局報告:准予備查。

柒、提案討論:無。

捌、臨時動議:

林委員明禛:教育處目前設置心理諮商中心,中心無專職心理諮商師而係採鐘點方式辦理,建議結合目前社會處、衛生局所提供之心理諮商經費,可聘任專職心理諮商師,對個案可提供更大之服務效益。

教育處回應:教育部於100年度將補助本處聘用心理師、社工師、諮商師,本處將於本(100)年8月1日成立專責之學生心理諮商中心(每20所學校編置1人,本縣有101所學校,可聘任6人)。

主席裁示:請教育處、社會處、衛生局等單位就委員意見,整合各單位資源,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

葉委員煥兆:本院(宜蘭地方法院)將於4月29日舉辦「宜蘭地區少年安置、保護事件執行業務檢討防護措施研討會」,請各單位踴躍參與並就相關議題提出建議。

主席裁示:請各單位全力配合。

玖、主席裁示:

一、有關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卡欠費遭鎖卡部份,請社會處繼續追

蹤辦理,希望本縣不會再發生健保卡欠費鎖卡事件。

二、青少年飆車問題有昇高之情形,請警察局再檢討取締方式,建議可參考日本「黑豹計畫」。

三、請社會處調查機構安置之年滿18歲未就學之少年是否有暑期打工意願,提供名冊給文化局,請文化局優先排入童玩節打工名單。

四、請社會處就公立托兒所建築物未符規定者使用學校閒置空間乙案,擇期召開會議討論。

五、宜蘭多雨易天黑,學生下課返家,在交通安全方面較容易發生危險,曾討論製作反光片乙案,請教育處先以國中生為對象,於1至2個月內就所需經費等問題研商並執行。

拾、散會:上午11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