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身心障礙

列印[另開新視窗]
資料來源:青年及就業職訓科       

一、一般性(競爭性)就業服務:指身心障礙者具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可進入一般職場工作者。 
(一)櫃檯登錄服務: 
民眾可攜帶身分證明及殘障手冊等文件,辦理求職登記,並依其意願推介合適之工作機會。 
(二)提供職業訓練資訊及諮詢服務。 
(三)提供就業及勞工之相關法規諮詢服務。 
服務對象:15歲以上至65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具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者。 
(四)洽詢單位: 
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就業服務台 
電話:(03)9255130
傳真:(03)9251093


二、支持性就業服務:
為了使不同障礙類別及程度之身心障礙者,獲得適性就業,針對具有工作能力,但暫時無法進入競爭性職場之身心障礙者,提供一段時間的專業支持,使其能在競爭性職場中獨立工作。 
服務對象:
15歲以上至65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具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但暫時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之身心障礙者。


三、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為使本縣身心障礙者能有效獲得相關資源,並能在職業重建過程中獲得連續性之服務,期待藉由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整合各種服務管道,並透過個案管理方式,有效連結及運用當地之身心障礙者各項職業重建資源,使身心障礙者在職業重建過程中獲得連續性、無接縫適當之專業服務,以達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目的。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窗口   電話:(03)9255277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