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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德率隊查獲東碱公司 多項設備未申請操作許可 依法令其停工

日期:107-10-09    

       本縣蘇澳馬賽地區長年有民眾陳情反映環境飄散酸臭味,代理縣長陳金德表示,今年5、6月份東碱公司已遭環保局依空污法裁處兩百萬元,但近期仍持續接獲民眾反映臭酸味,因此上周特別親自率領隊至該廠深度稽核,一舉查獲該廠有未經許可登記之污染源操作且未密閉輸送導致環境充滿鹽酸刺鼻異味之情事,已指示環保局依法進行裁處。

 

       陳代理縣長表示,東碱公司在宜蘭超過六十年,長年污染地方,近期仍持續接獲蘇澳馬賽地區民眾反映臭酸味,因此上周親自率領環保局二十多名稽查員深度稽核該廠,針對抽取地下水、廢棄物、氯化鈣製程及甲醛製程予以查核。經稽查發現,該廠氯化鈣製程有鹽酸氣洩漏、甲醛製程未密閉操作,致鉀肥粉塵瀰漫,環保局將依空污法分別進行裁處200萬元;此外,其中鉀肥製程自反應槽、冷卻機、圓篩機、成品暫存槽、中和貯存槽、硫酸鉀工廠及硫酸鉀暫存庫等設備皆屬未經合法登記於許可證內之污染源設備,依同法第96條認定屬情節重大之未經許可污染源,將令該廠未經許可之污染源設備停工。另該廠之廢棄物有申報異常、混合貯存及貯存標示不清等違規情節,將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及36條規定裁處新臺幣2萬4仟元。

 

      代理縣長表示,東碱公司是上市公司卻多年多項設備未申請操作許可,不重視污染防制設備或工程添置,任其污染地方非常不可取,因此認定情節重大,命令未申請許可之設備予以停工。

上版日期:1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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