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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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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資訊管理科       

縣長信箱服務橫幅

 

縣長信箱1999案件查詢

親愛的網路朋友 您好:

為提升本府民意電子信箱的處理品質,本府除依「人民陳情案件管制作業要點」外,並定期整理信箱分析重大時事案件,作為施政參考依據。
因此,為有效運用縣政行政資源,請您對來信的內容先予以確認:

  • 不確定的檢舉事項或網路流傳未經證實的訊息請勿投遞。
  • 如為商業或政治性廣告函、無具體內容、與縣政無關之意見、未具建設性批評、個人情緒抒發意見及新聞轉載等案件,本府將不予處理。
  • 倘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如果希望我們能夠確實了解您的問題,請您在送出信件時一併提供聯絡電話。 謝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陳情案件原則由業務單位在7個工作天內回覆,例外由業務單位個別在7個工作天內通知延長所需時間。

※本系統須您執行驗證程序後始受理案件,故請您於登錄陳情案件後1日內,至您所留下的電子郵件點選驗證信內的網址連結,以完成驗證程序。

 

貼心小叮嚀:

  • 緊急報案請撥110救災救護請撥119婦幼保護請撥113台電服務請撥1911台水服務請撥1910
  • 本縣1999服務專線於112年3月20日啟用,民眾撥打專線前5分鐘通話費均由本府吸收。並為避免濫用及佔線,影響緊急通報及其他民眾使用權益,本專線通話時間5分鐘屆滿,系統自動掛斷,請長話短說,以確保服務品質。
  • 實施範圍:市話以及行動電話月租型用戶(公共電話不納入實施範圍)。
  • 如為檢舉案件,請以真實身分舉報,以免涉及法律刑責。
  • 如陳述言論、文字與縣政無關,或與公益無關之情緒性表達、惡意攻訐、謾罵等,恕不受理。
  • 服務電話:宜蘭縣內請撥1999,外縣市請撥(03) 92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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