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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業工廠偷排氨氣廢水入十六份圳 陳金德指示重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日期:107-06-19    

       羅東十六份圳近日陸續發現有魚群死亡,經環保局多日追查,於15日查獲上游已歇業之立祥發實業公司未經處理排出氨氣廢水,今(19)日代理縣長陳金德特別指示環保局對行為人予以重罰,並請該局評估依情節重大予以停業處分,後續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代理縣長表示,連幾日下大雨,照理排水PH值應下降,但十六分圳pH值卻仍高達10.92呈現高鹼性,表示上游有人偷排。因此環保局稽查人員特別循上游追查,終於15日發現已歇業冷凍水產加工廠,未循正常程序將氨氣廢水排入月眉圳、十六分圳,造成魚群大量死亡。

  

       陳代理縣長指示,該工廠未經處理偷排廢水,情節重大應予重罰,最高處以300萬元;另該工廠直接偷排,請環保局研究是否予以停業處分;此外刑法109條之1剛在6月13日公布實施,偷排有毒物質涉及刑責,本案環保局於15日稽查適用新法,後續將移請地檢署偵辦。

  

       陳代理縣長特別提到,本案環保局稽查人員積極追查,將安排敘獎鼓勵有功人員。

上版日期:1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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