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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辦理113年度農、林、漁、牧業相關業務補助及捐助公告

日期:113-01-01    資料來源:農業處聯絡人:廖科長    

主旨:為輔導本縣農、林、漁、牧業永續發展,建立優質產銷環境,並有效運用縣內農業資源,請符合資格補助之單位提出申請,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

依據:宜蘭縣政府輔導農業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補助資訊:
(一)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
(二)補助對象:符合本要點第二點之單位。
(三)補助條件、項目:依本要點第三點規定辦理。
(四)審查方式及補助金額上限: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五)其他:依本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B.事後公開】,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內容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檢附「宜蘭縣政府輔導農業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申請單位聲明書」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各1份。

上版日期:113-01-01
下版日期:113-12-31

  • 相關檔案
    1. 宜蘭縣政府輔導農業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2. 申請單位聲明書
    3.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4.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B-事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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