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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受理推展軍民服務工作補捐助經費申請公告事項

日期:113-01-08    資料來源:兵役科聯絡人:林聰明    

依據:依據宜蘭縣政府辦理推展軍民服務工作補捐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以下稱本要點)。
公告事項:
一、 補助資訊:申請期間:113年1月8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符合本要點第2點之民間團體。
  (二)補助條件、項目:依本要點補助原則及標準辦理。
  (三)審查方式及補助金額上限: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四)其他:詳本要點。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    「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B.事後公開】,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內容公開於機關網站。
三、檢附「宜蘭縣政府辦理推展軍民服務工作補捐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申請單位聲明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各1份。

上版日期:113-01-08
下版日期:113-12-01

  • 相關檔案
    1. 申請單位聲明書
    2.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1)
    3.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B-事後公開
    4. 宜蘭縣政府辦理推展軍民服務工作補捐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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