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即將到來,衛生局今年針對市場、超市、餐飲及食品製造業進行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計111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衛生局食品檢驗專區。
衛生局表示這次清明節食品抽驗品項包含禽畜水產品、米食與麵食製品、豆製品、調味醬料、糕粿糬類製品及烘焙食品等,檢驗項目為動物用藥殘留、食品添加物(包含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等,檢驗結果均未發現有超標或使用違法添加物情事。
清明時節,氣候潮濕多變化,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提醒民眾,連假出遊應注意正確佩戴口罩及用餐前、後勤洗手,注意飲食衛生及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
- 「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
- 「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 「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 「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 「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
- 「不要」飲用山泉水。
- 「不要」食用不明的動植物。
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洽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