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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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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公布113年清明節食品抽驗結果

日期:113-04-02    

迎接清明假期,為維護民眾採買食品之安全與衛生,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日前至賣場、食品製造業及餐飲業進行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計77件,檢驗結果有1件「板豆腐」檢出防腐劑與規定不符,衛生局已要求違規產品立即下架,並追溯來源廠商依法處辦。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與抽驗,把關民眾的食品衛生與安全。

  

此次抽驗品項包括米麵豆製品(潤餅皮/春捲皮)、糕粿類製品、調味醬料等,依風險高低擇定檢驗項目為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檢驗結果有1件「板豆腐」檢出苯甲酸(防腐劑)0.37 g/kg (苯甲酸非豆腐准用食品範圍),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指出此次檢出違規使用之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苯甲酸及其鹽類」可依法限量添加於豆皮豆乾類等加工食品防腐,以抑制微生物生長。苯甲酸攝食後可由尿液排出,但如攝入高劑量苯甲酸可能會有腸胃不適或嘔吐等症狀。

  

清明時節氣候潮濕多變化,購買食材應選購生鮮蔬果及自然原貌食材為宜,挑選信譽良好及環境衛生整潔之商家購買;在食物製備期間應妥善保藏並趁新鮮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飲食衛生安全。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於上班日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1洽詢。

聯絡人:莊科長淑姿
聯絡電話:9332779
聯絡單位: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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