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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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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內政部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戶政業務績效評鑑方案
日期:100-06-17    
各項考核項目依規定辦理。
1.每年考核。
2.未分組考核。
3.除5名縣市政府列優等外,其餘縣市列甲等。
評比(競賽)成績:甲等
獎勵方式(行政獎勵、獎牌、獎盃、獎座、獎勵金):行政獎勵(嘉獎)
考核機關:內政部
承辦局處、科、承辦人、電話:民政處戶政科李秋蘭9215000*3013
成績公佈日:1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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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績核定表及核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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