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評鑑107年度各縣市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推動成效,本縣獲頒「甲等獎」。
垃圾經焚化廠焚化處理後,產生原垃圾量10% - 15% 之焚化底渣,經過進一步處理成再生粒料後,通過毒性特性溶出試驗程序(TCLP)重金屬及戴奧辛檢測合格後,可運用於工程材料及水泥生料,替代天然骨材的使用,減少土石方的開採。
107年宜蘭利澤焚化廠產出底渣近2萬5千公噸,整年實際再利用量達2萬4千多公噸,其中約有17% 作為水泥生料替代原料添加使用,製成符合CNS國家標準規範之水泥產品,落實循環經濟之理念,其餘則使用於工程及工業用地回填,108年度約有80% 焚化再生粒料作為水泥生料替代原料添加,也陸續推動使用於縣內公共工程,朝向百分百在地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