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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與肯定

列印[另開新視窗]
教育部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
日期:98-05-25    
各項榮獲優等成績項目如附件
評比(競賽)成績:95年度教育部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計22項) 11項優等(90分以上)
獎勵方式(行政獎勵、獎牌、獎盃、獎座、獎勵金):獲教育部獎盃及獎勵金。
考核機關:教育部
承辦局處、科、承辦人、電話:教育處
成績公佈日:9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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