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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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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綜合獎
日期:110-04-09    

1.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9日衛部綜字第1101160384號函。
2.本獎項含:長照、照護、心理口腔、衛教宣導、食品藥物、保健等業務
3.考評週期:一年一次。

評比(競賽)成績:第3組第2名
獎勵方式(行政獎勵、獎牌、獎盃、獎座、獎勵金):獎狀1紙
考核機關:衛生福利部
承辦局處、科、承辦人、電話: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企劃科/林蔚良/9322634#1311
成績公佈日:1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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