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保署為提昇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之營運管理及服務績效,並建立環保設施新形象,特辦理「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查核評鑑」。
2.評鑑內容包括:操作營運情形、污染排放監測與檢測、節能減碳措施與成效、設備維護、改善、更新與創新研究、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環保局查核情形、底渣及飛灰穩定化物作業與出廠管制、廢棄物進廠檢查、作業環境安全及人員防護、營運月報申報、環保署相關污染抽測、工安情形及行政配合等。
3.99年度環保署考核委員查核評鑑本縣利澤焚化廠,認為本縣推動垃圾焚化處理工作有卓越績效,評定為「特優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