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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與肯定

列印[另開新視窗]
加強預防偵查犯罪(防處少年事件項目)
日期:103-07-24    
一、內政部警政署103年7月2日警署防字第1030003484號函。
二、每年評核,受評單位數:14。
評比(競賽)成績:甲等(第4名)
獎勵方式(行政獎勵、獎牌、獎盃、獎座、獎勵金):行政獎勵、獎勵金2萬元
考核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承辦局處、科、承辦人、電話:警察局
成績公佈日:10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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