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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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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
日期:109-08-03    

    為實踐循環經濟政策及資源再利用,焚化廠經過焚化處理將垃圾減量至原來的10 % - 15 %,產生的焚化底渣經再利用處理成焚化再生粒料,可作為工程材料,通過毒性特性溶出試驗程序(TCLP)重金屬及戴奧辛檢測合格後,運用於水泥廠作為水泥生料替代原料及相關工程用途,減少天然土石資源開採。 



    自107年起環保局積極推廣在地化使用、落實監督機制,追蹤檢討使用單位使用情形,並定期與專家學者至現場進行查核會議,108年度除應用於縣內水泥廠製成符合CNS國家標準之水泥外,亦推動用於宜蘭縣公共工程及部分民間鋪面工程,焚化再生粒料在地化使用率達到100 %,於今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的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獲頒「優等獎」。


評比(競賽)成績:優等獎
獎勵方式(行政獎勵、獎牌、獎盃、獎座、獎勵金):獎座1座
考核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局處、科、承辦人、電話: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設施管理及檢驗科 科長:陳旻谷 電話:03-9907755分機600 聯絡人:劉家豪 電話:03-9907755分機607
成績公佈日:1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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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年度垃圾焚化廠及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聯合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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