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縣自93年10月1日起率先執行「垃圾強制分類破袋稽查」,並配合推展「垃圾全分類零廢棄」政策,自95年2月16日起統一全縣垃圾週收5天及資源回收粗分類政策,以提高回收效率節省清運人力,減輕縣府財政負擔,並提升整體資源回收績效,期達到資源有效利用,加速垃圾減量之目標。
本年度廚餘回收率達16.85%,資源回收率已達34.66%,遠超過環保署預期目標(31%)。
二、本次獲獎落實環保署資源回收政策外,本縣更提出創新作為,推動會議簡報及資料以電腦螢幕呈現,以達減紙化等等,落實執行機關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之多元化及創新力。
三、98年6月29日於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接受行政院環保署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