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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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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保健業務
日期:110-10-21    

1.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10月27日國健企字第1101460513號函。
2.保健類總成績(即衛生保健加菸害防制)。
3.考評週期:一年一次。

評比(競賽)成績:第3組優等獎
獎勵方式(行政獎勵、獎牌、獎盃、獎座、獎勵金):新台幣3萬元之等值獎品及獎座1座
考核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承辦局處、科、承辦人、電話: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增渕純羽/9322634#2308
成績公佈日:1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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