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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視訊服務作業要點

資料分類:法規命令
名稱: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視訊服務作業要點
製作時間:110-04-23
終止顯示時間:120-04-23
內容: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視訊服務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日宜稅企字第1010101379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 8 日宜稅企字第1020100587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03年04月21日宜稅企字第1030100158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7月31日宜稅企字第1040100361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6日宜稅企字第1040100590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06年03月31日宜稅企字第1060101128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7月19日宜稅企字第1070100510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04月23日宜財稅企字第1100100200號函修訂

一、目的:運用e化服務及跨機關整合,便利民眾申辦各項業務,免除往返奔波之苦,提供完善便利、貼心之服務,以提升服務品質。

二、服務對象:一般民眾

三、服務據點:鄉鎮市公所(含公所增設之服務據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宜蘭辦事處、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

四、作業方式
(一)於本局及服務據點設置視訊設備,視訊設備由本局負責裝設及維修。
(二)於受理民眾申辦案件時,由服務據點經辦人查看身分證正本及相關資料後,並將上述資料傳真或掃描至本局,並同時開啟視訊設備供本局查驗。
(三)本局企劃服務科及羅東分局收到身分證資料確認後,立即查調資料並蓋妥全功能服務櫃臺專用章連同申請書傳送至服務據點,傳送查調之資料委請經辦人加蓋本局視訊服務專用章後送交申請人,申請書請民眾蓋章後由本局定期收回或由服務據點經辦人寄回併同應備證件影本辦理歸檔。
(四)製作「視訊服務項目應備證件」一覽表,送請服務據點協助宣傳。

五、服務項目
(一)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查調(不含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資料案件)
(二)綜稅所得資料查調(不含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資料案件)
(三)核發房屋稅當期稅籍證明
(四)核發房屋稅課稅明細表
(五)核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六)核發繳納證明
(七)核發契價證明書
(八)核發地方稅無違欠證明
(九)地方稅欠稅查詢及補發繳款書


六、應備證件:詳服務項目申辦應備證件一覽表。

七、獎勵措施
鄉鎮市公所部分,依年度協助辦理件數之績效,致贈不同之宣導品,另符合下列標準之一者,發函建請鄉鎮市公所對於承辦主管及承辦人各予以嘉獎1次,以資鼓勵:
(一)依件數排名之前三名,且年度累計件數達600件以上。
(二)年度件數較前一年度件數增加100件以上,且達各公所合計總件數之平均值。

  • 相關檔案
    1. 視訊服務項目應備證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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