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公所公告
主旨:公告徵求「宜蘭縣宜蘭市文化發展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05月19日總處培字第1090033513號函辦理。
說明:
一、資格條件: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僱用期限:110年1月29日以後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文教行政職系文化行政科錄取人員報到止(約至110年3月中旬止)。
三、僱用薪資:約僱3等1級220薪點,薪額新台幣27,434元。
四、工作項目:辦理文化志工業務、民間團體補助案、七夕音樂會、舊城聽老歌等節慶活動、丟丟銅蘭城國際音樂節等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五、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文化發展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432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詳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全戶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填妥具結書(詳如附件)各1份,並於110年1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發展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備註:本次徵才正取1名,亦得不足額錄取,資格條件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