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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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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本國國民年滿十五歲以上(或國中畢業),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並領有國民身份證者及本國人民及具就業意願之失業外籍配偶(包括:失業外籍配偶《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者》及大陸地區配偶《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請親自攜帶證件至本府就業服務台 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就業服務站(台) [ 例如:羅東就業中心 03-9542094 ] 辦理求職登記,我們將依照您的專長、興趣和意願,為您推介適合的工作,並視個別需要提供後續服務,以確保您穩定就業。

◎ 線上登記,可至 台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 填寫求職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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