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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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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入墾

  隨著漢族移民台灣的腳步,台北盆地於17世紀末年首聞入墾,且漸次延至北海岸各處,到1770年代,吳沙等漳州人在三貂社(今台北縣雙溪鄉、貢寮鄉)現身。1786年發生林爽文事件,當時的台灣知府楊廷理在籌防過程中,聽聞有餘黨越山逃遁到三貂、蛤仔難等地,便要求淡水廳同知徐夢麟趕赴三貂堵緝,在徐夢麟的覆文中提到吳沙久住三貂,「民番信服」,可以請他堵禦逆黨,這是日後被視為「開蘭第一人」的吳沙,首次出現在史料上的記載。
  對這個訊息更有興趣的北台灣的資本家,從1787年起,數度率眾進入宜蘭,但都未成功,因而出資委託吳沙組織開拓隊伍,企圖入墾蘭陽平原,直到1797年,宜蘭的平埔族各社發生流行病,據說吳沙施以藥物治癒,與各社的關係改善,因而同意漢人進入宜蘭,建立第一個開拓據點:頭城。
  此時所謂的「吳沙開蘭」消息可能已經傳開來了,各地漢人陸續前來尋求機會,這些人組成的「九旗首」雖然仍奉吳氏家族為領袖,但實質上是群雄並起的階段了。1804年漢人開墾到五圍(今宜蘭市)。
  1806年從台灣西部來到五圍外的平埔族阿里史各社,受到漢人的攻擊,迫不得已,轉至濁水溪(今蘭陽溪)以南尋求生存空間,意外地成為羅東地區的開拓者。到了1810年楊廷理來籌備開蘭事宜時,根據他的調查,宜蘭人口已有14,452戶、42,904人,其中包含噶瑪蘭38社,5,540人。
  漢人在蘭陽平原的拓墾過程中,得力於「結首制」,所謂「結首制」是將30至50個農民編成一「結」,由「小結首」帶領進行拓殖,「結」下的田園分成數「份」,每位力墾者一份。在小結首之上,尚有大結首、總結首和土地資本家。小結首負責的區域稱為「結」,大結首負責的區域稱為「圍」。這樣的基本拓墾單位,有別於西台灣漢族的拓墾經驗,存在較大的誘因與個人意願加入成分。
  漢人從「吳沙開蘭」到1809年清廷籌備噶瑪蘭廳設立之前的入墾活動,事實上是違反了清廷「不得越界開墾」的禁令。但木已成舟,漢人的聚落擁有蘭陽平原大半,開拓領袖為了確保業主權、有遠見的地方官員為了治安,紛紛建議朝廷應將宜蘭地區設官治理,納入版圖,但在清朝對台消極治理政策下,仍然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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