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要申訴

列印[另開新視窗]
資料來源:行政救濟科       

申訴有哪些功效?

透過申訴可讓業者對消費者申訴的問題,有一個進行瞭解、檢討、改善、處理的機會。
如果業者不能在15天內妥適處理的話,消費者還可透過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第二次申訴,由消費者保護官處理。如再未能達成和解,可提出消費爭議調解申請。調解成立的消費爭議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就與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
所以,雙方如果能在訴訟之前達成和解,是最經濟而有效的解決。在縣市政府達成和解之消費案件,除有提出鑑定需要費用外,其餘免費,不但省時又節省經費。

close